招标信息

中国石油西安润滑油销售分公司大客户企业运输服务商选商招标公告

2024-09-1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分公司大客户运输服务商选商已由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西安润滑油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西安分公司与两家大型央企客户签订了年度供货协议,2024年销售规模可达2000吨以上。现需一家运输服务商对招标人客户提供仓储及二次运输服务,运输流向为全国,运输量相对大的省区主要为晋、陕、蒙、苏、徽。本项目预计金额:246万元/年,含税,9%运输费。

2.2招标范围:国内符合条件的运输类企业,为中国石油西安润滑用销售分公司提供向其客户提供包装类成品润滑油、脂的运输服务(非易燃易爆危险品),规格主要包含170kg(铁桶)、16kg、15kg、5kg、3.5kg。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按年度签订。每年合同到期后通过运输商评价考核,达标后签订下一年合同。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需要1家服务商。

2.5服务地点:中国石油西安润滑油销售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区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至少含普货)。

3.2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3.3投标时须承诺:中标后开展服务前须为本项目购买商业货物保险,且投保金额不低于每吨2万元。

3.4车辆要求:投标人自有及租赁专用运输车辆至少要达到5台,自有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机动车辆登记簿,租赁车辆须额外提供租赁合同;所有车辆须配备北斗卫星或GPS定位系统(北斗或GPS需要提供设备清单和购置发票,系统需要提供完整的操作流程视频和重要节点截图)。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其他要求:参加招标的服务商需要提供承诺:不得有西安润滑用销售分公司范围内领导干部、党员及以及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以上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现场一经查实作否决投标处理,如合作以后发现的取消合作资格。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母公司与子公司或有股权关联或有管理从属关系的企业同时参与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3.9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以上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石油西安润滑油销售分公司招标项目,本项目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09月20日至2024年09月24日报名。

4.2招标文件每项目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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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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