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4号锅炉4A和4B制粉系统动态分离器改造招标公告

2024-09-20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4号锅炉4A和4B制粉系统动态分离器改造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兴隆一路6号。

2.2项目规模:4*300MW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及施工,具体以招标方的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4号锅炉4A和4B制粉系统动态分离器改造,标段编号:CHDTDZ001/23-QT-164101。招标范围:4A和4B制粉系统动态分离器改造所需的设计、制造、供货、运输、拆除、安装、改造、调试及检查验收等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动态分离器系统所必需具备的工艺系统设计,所有设备选型、设备和物资采购、制造、运输及储存,所有的旧有设备拆除和恢复工作、现场施工安全隔离措施、设备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消缺、技术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4号锅炉4A和4B制粉系统动态分离器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5项3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磨煤机动态分离器投运业绩。业绩清单需提供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及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合格证明,或竣工验收通过证明,或质量验收合格证明)。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9-20 10:402024-09-27 23:00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10-1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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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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