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医院医用设备维修项目自行采购公告
2024-09-20二、采购单位:鹰潭市人民医院
三、采购内容:
详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其他规定
1.供应商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年限不足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除营业执照外,其他内容可提供信用承诺书。
五、截止报名时间:2024年9月26日17: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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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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