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川县分散煤供热锅炉节能并网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24-09-20本招标项目桦川县分散煤供热锅炉节能并网项目施工已由桦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桦发改发[2023]6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招标人为桦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为桦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桦川县分散煤供热锅炉节能并网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黑龙省佳木斯市桦川县中心城区(即悦来镇)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万福园新建一级管网DN250-DN150管线长度445m(管沟);桦悦国际、健民社区新建二级管网DN250-DN65管线长度1292m(管沟);桦悦国际扩建10万平方米换热站设备1套、万福源改建5万平方米换热站设备1套;健民社区供暖设施改造2700m及门窗更换。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总工期77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控 制 价:4997923.06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近三个月(2024年6月-2024年8月)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退休人员不需提供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需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其中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标准员1人。以上人员需为本企业员工(投标人需提供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不得同时在2个及以上的在建项目中任职,同一在建项目不得兼任。同一工程项目的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可互相兼任,也可由同一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兼任,有关人员任职岗位不得超过2个。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格式自拟)。
3.7信誉要求:要求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将被否决;要求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失信记录,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投标将被拒绝。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4年09月20日17时00分至2024年09月27日17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2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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