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联通融合通信系统物联网应用服务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2024-09-20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采购融合通信系统物联网应用服务,为其提供建设情指行一体化平台服务。该服务是一种现代警务模式,它涉及情报、指挥、行动等职能部门业务的合并与优化,旨在形成大指挥架构,提高公安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1.2采购内容: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进行融合通信系统物联网应用服务采购,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3.1 采购预算:不含税4548815.00元。

1.3.2 交付要求:每笔订单从甲方下单之日起,乙方按甲方要求按时提供相应服务。

1.3.3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1.3.4 服务期:3年。

1.3.5质量要求:满足中国联通公司相关质量标准、验收规范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1.4本项目设置最高不含税总价限价与不含税单价限价,不含税最高总价限价为:4321374.00元,不含税最高单价限价详见采购内容,应答人报价高于不含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应答人为具备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提供:清晰、有效依法登记或注册的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登记证书等)扫描件并加盖应答人公章。]

2、应答人须承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开具专票承诺函(详见格式部分)并加盖应答人公章]

3、信誉要求:

应答人须按比选文件所要求的格式提供“信誉声明”,根据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发布的《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不接受列入中国联通集团黑名单和重庆联通省级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和处于中国联通集团和重庆联通省级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本次应答。

[提供加盖应答人单位公章的信誉声明原件扫描件,信誉声明详见格式部分]

4、其他要求: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接受转包或违法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选同一采购包或者参选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比选项目。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②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③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提供加盖应答人单位公章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件,详见格式部分。]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自2024年9月20日16时00分至2024年9月2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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