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现场可视化移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2024-09-2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电电力已建设本部视频监控平台,所属各发电企业视频监控信号已全量上传至视频监控平台,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监控平台全过程、全覆盖、无死角,对各生产、基建现场远程监控,拟开展可视化移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实施采购。
本次项目为统采分签,由招标人组织集中采购并签订框架协议,具体项目单位根据实际需求执行集采结果,签订执行合同并负责结算。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或中标金额执行完毕,以先到为准。
2.1.2招标范围:国电电力所属14家火电,13家水电,428个新能源场站等发电企业作业现场所需的可视化移动视频监控设备,包括工作记录仪、移动布控球及其配套设备设施。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标段1:工作记录仪及配置设备设施,预估数量15795台套,含配套电池、马甲及采集站(含硬盘),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报价表及技术规范。标段2:移动布控球及配置设备设施,预估数量4217台套,含配套NVR(含硬盘),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报价表及技术规范。以上招标人不承诺总采购量,最终采购量和设备规格型号以具体项目单位的实际需求为准。本标段招标范围为标段1的内容。
2.1.3交货期:具体项目单位需求落实后,执行合同签订日后7天(自然日)内交货。
2.1.4交货地点:招标人所属的具体项目单位国内指定地点。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软件能力成熟度CMMI五级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发电企业视频监控设备所投品牌工作记录仪的相关供货合同业绩 2 份,且单个合同总金额不低于40万元(如合同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对应的订单)。投标人业绩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首页、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供货内容(需体现设备及品牌)、供货数量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为工作记录仪的制造商或制造商唯一授权代理商:

    (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2)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则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授权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9-2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9-27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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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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