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闽侯县城关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招标项目采购公告
2024-09-20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JX
2、项目名称: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闽侯县城关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招标项目
3、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内容一览表
招标内容一览表
二、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国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提供合格有效的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3)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污泥运输能力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具备公路道路货物运输资质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投标人自有的自卸货车(车辆长度不超8.5m)且不少于2辆,须提供有效的运输资质证书及自有自卸货车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保险合同复印件。
(6)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根据招标人确定污泥处置点及运输路线,取得相关部门污泥运输车辆通行证(如需)及报备的意见,并在中标合同签订后具备可立即接收及运输招标人污泥的能力(包含运输车辆、GPS定位等设备设施、服务人员等),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针对以上内容进行书面承诺,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7)投标人承诺拟为本项目投入不少于1辆装载机(铲车),且提供不少于1名具备有效装载机操作证的工作人员,投标时须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5、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声明函。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3条、第4条、第5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6、投标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7、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②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①、②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附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提供的资信证明为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均可,无论其是否注明“复印无效”等相关内容)。
7.2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7.3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8、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以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1、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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