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抚顺市2024年平安城市监控设备升级和技术支撑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2024-09-23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抚顺市2024年平安城市监控设备升级和技术支撑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07)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1.3(登录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124处监控设备的升级和技术支撑服务。

标的物类别:服务类。

本项目预估金额:178400元(不含税),189104元(含税)。

1.6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1.7本次采购中选人数量为1个,详细采购清单如下:

序号

产品/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不含税总价金额(元)

含税总价金额(元)

1

一次性升级

1

86000

91160

2

技术支撑

12

92400

97944

 

合计:

   

178400

189104

注: 1、以上数量为预估采购数量,结算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一次性升级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86000元/次,技术支撑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7700元/月。应答报价超过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124处监控设备的升级和技术支撑服务。

2.2计划工期:本项目采购的服务期为12个月。

2.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及设计的要求。

2.4安全目标: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本项目采购需求的要求。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3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4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5参选人须具有有效的“三(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它组织经营证明,提供证明材料;

3.6参选人须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应答截止时间前三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应答截止时间前五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应答截止时间前五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9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3.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24日8时30分至2024年9月27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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