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沈北制剂中心建设项目工程设计
2.招标单位: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3.项目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9200平方米,新建制剂中心、附属用房、医用污水站及垃圾站、消毒用品库、污水处理池各一栋,总建筑面积 7205 平方米(其中:新建制剂中心建筑面积6337平方米,新建附属用房建筑面积491 平方米,新建医用污水站及垃圾站建筑面积211 平方米,新建消毒用品库建筑面积63平方米,新建污水处理池建筑面积103 平方米),并配套建设室外管线、道路铺装及绿化等基础设施。
4.投资匡算:总投资约627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5087.99万元。
5.建设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南大街 51甲号
6.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调整、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配合招标人完成概算评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含BIM)、现场跟踪等后续设计技术服务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7.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
8.服务周期: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2月24日,即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60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其中: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60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BIM),现场跟踪及后续服务:直至施工竣工结束后(具体期限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9.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10.投标保证金:2万元人民币。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单位,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2.投标人须具有(1)或(2)项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药物制剂)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三家。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建筑设计单位,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3)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以牵头人的名义办理投标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9月23日至2022年09月29日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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