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分公司钻井工具租赁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2024-09-20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分公司钻井工具租赁服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分公司平台生产运行安排,结合2024年度采购计划,分公司拟对钻井工具租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所涉及钻井工具租赁服务的检验、测试标准执行API SPEC 5D、API SPEC 7-1、SY/T5496、SY/T5068、DS-1现行版本要求。交货期由钻井分公司在下达租赁计划时予以指定,交货地点为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分公司生产准备中心库房(天津滨海新区大港创业三路或天津域内招标人指定地点),项目预估金额197万元(含13%税),项目有效期1年,据实结算。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2个标段。
2.3招标范围:钻井工具租赁服务,详见招标明细。标段一:井口与打捞工具租赁,金额33万元(含13%增值税);标段二:随钻与弃井工具租赁,金额164万元(含13%增值税);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起一年。
2.5服务要求:(1)项目所涉及钻井工具符合API SPEC 5D、API SPEC 7-1、SY/T5496、SY/T5068等相关标准的现行版本要求,附有合格证书或DS-1五级标准检验报告。
(2)所提供进口震击器为国际知名品牌,不限于斯伦贝谢、威德福、NOV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分支机构投标,分支机构投标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允许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参与投标,但必须得到总公司的授权,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支机构的资质、业绩、财务文件。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3.1资质要求:(1)投标人要求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独立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2)投标人必须拥有标的物的所有权或经营权(非标的物制造商须提供实物照片与发票)。
3.3.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提供财务报表(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无2023年度,提供2022年度的审计报告),财务报告显示无资不抵债。
3.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三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与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合作中(如有),未出现过质量、信誉及合同纠纷问题(招标人提供名单为准)。招标人明确禁止交易的服务商以及职业禁入的相关法人和项目负责人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招标人提供名单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9月20日至2024年09月27日17时前(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10月09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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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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