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涉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补充完善工程 已由 涉县行政审批局 以关于涉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涉行审投字[2023]50号)批准, 施工图设计已由涉县交通运输局 以关于涉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补充完善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2024}-54号批准, 招标人为涉县交通运输局地方道路管理站, 项目业主为涉县交通运输局地方道路管理站, 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和省补资金及县财政配套, 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规模:涉及8个乡镇(平安街道办、索堡镇、偏城镇、S神头乡、偏店乡、龙虎乡、木井乡、鹿头乡)。修复公路全长6.307km,13座桥梁附属工程。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防护、排水、安全设施等。
2.2招标范围: 2.2.1计划工期:1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2.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涉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补充完善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本次招标共1个施工标段。2.2.3建设地点:邯郸市涉县。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处于合法有效的经营状态,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财务要求:不要求;
3.1.3 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19年9月1日至今,以竣工或交工时间为准),独立成功地完成过一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3.1.4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一年(2023年9月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3.1.5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数量1人,具有路桥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二级或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项目总工资格要求:数量1人,具有路桥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6 其他要求:1.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21年9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即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实行“双盲”政策,即“盲抽”、“盲评”。投标文件分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商务标部分采用明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 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 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2400:00:00至 2024-09-2923:59:59,(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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