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长河坝大坝定期检查技术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4-09-23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建设地点: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区)。

1.2计划工期:2024年11月01日至2026年10月31日,两年(根据国家能源局大坝安全监察中心首次会议时间安排进行动态调整,合同工期不超过两年半)。

1.3项目概况:

长河坝水电站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市境内,地处大渡河上游金汤河口以下约4km~7km河段。距上游的丹巴县约85km,距下游的泸定县为50km,距成都约360km,库坝区有省道S211公路相通,并在瓦斯河口与国道318线相接,交通较方便。

长河坝水电站是大渡河干流水电梯级近期开发的大型骨干工程之一,以单一发电为主,无航运、漂木、防洪、灌溉等综合利用要求。坝址处控制流域面积56648km²、占全流域面积的73.2%,多年平均流量843m³/s。电站采用水库大坝、首部式地下引水发电系统开发,枢纽主要建筑物由砾石土心墙堆石坝、引水发电系统、2条开敞式进口泄洪洞、1条有压深孔泄洪洞和1条放空洞等建筑物组成。拦河大坝最大坝高240m,电站总装机容量2600MW,水库正常蓄水位1690m、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为10.15亿m³,总库容为10.75亿m³,具有季调节能力。长河坝水电站单独运行和与双江口水库联合运行的枯水年枯期平均出力分别为36.3万kW、61.5万kW,年发电量分别为107.9亿kW•h、110.5亿kW•h。

长河坝水电站工程于2005年2月通过预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审查,2007年11月通过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审查;2010年11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能源〔2010〕2665号”文核准长河坝水电站工程建设。

2005年8月电站导流洞工程开始施工,2010年10月河床截流、初期导流洞过流;2011年8月开始大坝基坑开挖,2012年5月开始坝体上下游部分堆石体填筑,2013年3月大坝砾石土心墙开始填筑,2016年9月大坝堆石体填筑完成;

2016年10月~11月,初期、中期导流洞先后下闸蓄水;2017年1月首台机组投产发电,2017年12月四台机组全部投产发电并首次蓄水至正常蓄水位1690m。2020年8月完成工程竣工安全鉴定,2020年12月完成大坝安全首次注册现场监察,2021年3月取得了注册证书。

1.4采购范围:

长河坝水电站大坝首次定期检查技术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专家开展定检工作,组织专家组根据长河坝水电站大坝实际情况全面评价大坝安全状况、提出大坝定检报告等工作。

2.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国家能源局大坝安全监察中心《第六轮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规划和2024年度计划》和《关于启动四川长河坝水电站大坝安全首次定期检查的通知》(坝监安监函[2024]132号)安排,国家能源局大坝安全监察中心计划于2024年10月开展四川长河坝水电站大坝安全首次定期检查。

根据《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3号)和国家能源局《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监督管理办法》(国能安全〔2015〕145号)规定,国家能源局大坝安全监察中心(以下简称大坝中心)负责定检工作。为了确保定检工作依法依规和定检工作高质量完成,自2019年起,大坝中心联合所属的杭州国家水电站大坝安全和应急工程技术中心有限公司(简称杭州大坝技术中心)共同开展大坝定检工作,杭州大坝技术中心作为唯一为大坝中心提供定检技术支撑的单位,杭州大坝技术中心通过与电力企业签订合同为定检工作提供技术服务。

符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有关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条件:“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购买的采购”的规定。

3.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登录后查看)

4.公示的期限

5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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