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高新区轩辕大道(歙州路以北)配套附属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2024-09-23本招标项目黄山高新区轩辕大道(歙州路以北)配套附属工程(二次)已由安徽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项目备案表(2406-341000-04-01-41989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山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黄山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黄山高新区轩辕大道(歙州路以北)配套附属工程(二次)
2.2项目编号:HJA
2.3建设地点:黄山高新区
2.4建设规模:项目投资约1300万元
2.5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识标牌、道路标线;路灯照明;景观绿化;人行道等配套设施,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9招标控制价:12796967.98元
2.10项目性质:工程施工
2.11 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采用 □不采用
2.1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其 他:(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其他要求: / 。
4.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提醒
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严格按照黄山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的通知》(黄建管函【2024】13号)执行,具体详见第8章。
5.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9 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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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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