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2024年智慧校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9-23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2024年智慧校园项目。

1.2、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选择1家供应商为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民政部培训中心)建设“智慧财务统一收入结算管理服务平台”,提供技术服务。

注:具体技术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1.3、项目实施地点:北京市。

1.4、标包/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对企业的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①如供应商为企业、个体工商户的,须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②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③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须由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履约行为承担责任,且其隶属法人应当满足所有资格条件。

2.1.2供应商能够满足采购人要求提供正规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2.1.4供应商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5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

2.1.6供应商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异常经营名录】。若供应商存在上述情形之一,则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并在应答文件中提供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时间节点后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2.2、其他资格要求:

2.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3供应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银行集中采购相关规定(提供承诺函)。

2.2.4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供应商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3.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24日9时00分至2024年9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采购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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