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2.1 内蒙古上海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榆树井煤矿井下中央污水处理设备维修服务项目,项目实施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内蒙古上海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榆树井煤矿井下中央污水处理设备维修服务项目
2.2 项目编号:SNZB-X
2.3 项目概况:
榆树井煤矿井下中央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能力:2*200m3/h,目前已运行多年,设备磨损老化严重,磁盘吸附能力下降,处理水质不达标,为确保设备处理水质达标,需对该污水处理设备进行维修,具体维修项目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一大项。
2.4 招标范围
对井下中央污水处理设备的预沉池渣浆泵、污水提升泵、混凝反应装置的减速机、电机等进行维修更换,磁分离主机更换磁盘、更换维修磁主机电机、减速机、刮泥机电机;磁回收机更换失磁磁筒、更换维修磁筒电机减速机、更换刮渣片、更换维修高速分散电机;更换污泥中转泵,药剂选型、计算、现场试验、设备调试,现场管线整理、设备防腐及除垢等。
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2.5 维修目标:出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要求,SS≤50mg/L,COD≤30mg/L,氨氮≤10mg/L。设备处理能力达到2*200m3/h,运行方式达到连续运行、自动运行、无人值守。
2.6 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2.7 质保:质保期为产品正常运行起12个月。质保期内合同标的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 24 个小时内派人免费维修,自行承担产生的人工费、交通费及运输等费用;无法修复的,乙方予以无偿更换。因甲方原因造成采购项目损坏或超出质保期限的,乙方需提供维修服务,收取相应的维修费。如乙方拒绝配合维修或更换,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或更换,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数额在质保金范围内,扣除相应数额,超出质保金范围,乙方应补齐超出部分金额。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身份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等市场主体,具备开具正规发票(收据)能力,经营存续。
3.2 人员要求:投标人提供维修项目经理、项目主管、财务主管、项目质量管理、项目安全管理、项目副经理、机电专业负责人、软件开发负责人、现场负责人、资料管理员及材料管理员名单,必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记录,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所列项目经理近半年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记录。
3.3 信誉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
3.4 投标人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3.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单位负责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3日起至2024年09月27日17:00止,(登录后查看)报名。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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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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