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门卫安防暨综合显示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2024-09-24

门卫安防暨综合显示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门卫安防暨综合显示系统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4

三、项目概况:

包号/

序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枪式网络摄像机

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送货、安装、调试及基础恢复等相关工作

哈尔滨市阿城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2

智能球型摄像机

 

3

网络硬盘录像机

 

4

监控硬盘

 

5

光缆

 

6

电源线

 

7

车牌识别一体机

 

8

车行道闸(含主机)

 

9

人行闸机

 

10

人脸识别门禁机

 

11

多功能采集仪

 

12

UPS电源主机

 

13

系统工作站

 

14

网络交换机

 

15

电动伸缩门

 

16

升降柱

 

17

升降柱控制柜(控制系统)

 

18

辅材

 

19

执勤信息系统

 

20

执勤信息系统管理主机

 

21

哨位信息化终端

 

22

指纹采集仪

 

23

多业务光端机

 

24

智能哨位声光报警器

 

25

空调

 

26

小间距LED屏

 

27

视频处理器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510372元;

※3.最高限价:510372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4年9月24日8时30分至2024年9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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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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