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树葡萄深加工产品包装升级设计策划项目招标公告
2024-09-23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4215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79350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谈判保证金 |
1 |
长安树葡萄深加工产品包装升级设计策划项目 |
1 |
37935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400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包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5.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包1
明细 |
描述 |
关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补充说明 |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本谈判文件中若有与此处不一致的,以此处补充说明为准。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5.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
6.供应商报名期限:详见谈判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进行报名,未报名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收。
7.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谈判文件的提供期限:2024年09月24日 至 2024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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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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