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2024-2025年天翼终端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9-23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天翼电信终端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2024-2025年天翼终端业务外包服务项目(第二次)。项目预算: 468.20万元(含税),增值税税率6%。
1.2招标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手机终端销售服务、泛智能终端产品销售服务、终端产品培训服务、体验营销活动服务、终端业务支撑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2.1 手机终端销售服务:提供全省范围内天翼手机终端销售服务。
1.2.2 泛智能终端产品销售服务:提供全省范围内泛智能终端产品销售服务。
1.2.3 终端产品培训服务:对分公司、厅店、代理商、卖场、销售人员、客户经理等人员和渠道提供天翼终端产品的功能与应用培训。
1.2.4 体验营销活动服务:协助或组织分公司、代理商、一线销售人员等开展面向客户的天翼终端产品体验、交流、竞赛等营销活动。
1.2.5 终端业务支撑服务:围绕天翼终端产品销售所开展的产品选型、商务谈判、产品挂网、订单编制、合同签订、账单编制、账单稽核、销售政策制定、库存清理、产品价格管理、串码管理、财务管理、经营分析、综合事务、车辆管理等相关支撑工作提供服务。
序号 |
服务内容 |
预计工作量 |
1 |
手机终端销售服务 |
810000台 |
2 |
泛智能产品销售服务 |
870000台 |
3 |
终端产品培训服务 |
80次 |
4 |
体验营销活动服务 |
500次 |
5 |
终端业务支撑服务 |
1800次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5服务地点:湖北省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一览表“表一、服务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为441.69万元(不含税),超过此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予以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投标人须具备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类似服务外包或者渠道外包项目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复印件(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除需要提供框架协议外还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为准。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能够或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6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最近三年(自2021年8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最近五年(自2019年8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最近五年(自2019年8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请于2024年09月23日17时00分至2024年09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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