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血液分离器等检验器具招标公告
2024-09-24二、项目编号:2024-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 (万元) |
总价 (万元)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空气消毒机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台 |
5 |
2 |
10 |
合同签订之日起 30天内(进口货物90天)或双方约定时间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招标人指定地点(福建漳州芗城区) |
|
2 |
热合机(台式) |
台 |
4 |
3.25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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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温度采集器 |
台 |
100 |
0.1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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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智能血液分离器 |
台 |
4 |
5 |
20 |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2.项目预算:53万元;
3.最高限价:53万元;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提供承诺函】;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1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1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提供承诺函】;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完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 9 月 25 日9:00至 9 月 30 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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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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