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锅炉除焦剂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锅炉除焦剂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惠来电厂)位于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东端靖海湾畔,一期1-4号机组为2×630MW +2×1000MW装机容量;由于电厂来煤比较复杂,部分煤种灰熔点低于设计值,容易造成结焦,特别是部分高碱印尼煤,灰熔点≤1100℃,容易造成锅炉水冷壁、屏过等受热面结焦。为避免锅炉严重结焦,影响锅炉的安全运行,需要在生产现场备用锅炉除焦剂。
(二)招标范围:锅炉除焦剂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三)供货期:按现场实际需要分批到货,每批次到货10吨,投标方应在接到通知7日内送货到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人需承诺并保证向招标方提供的产品所涉及到的商标、技术及方案等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合法的使用权,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方承担(包括且不限于全部经济损失及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须提供承诺函)
(3)投标方所投品牌的锅炉除焦剂须有6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应用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并注明机组容量)。
(4)投标人必须承诺:每批次到货后,招标人随机抽样送往第三方检测机构(具有CMA资质的检测单位)按照本项目技术规范书3.1条款进行相关成分含量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提供承诺函)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主要负责人(法人、股东、总经理)为靖海发电公司员工、或与靖电公司高管人员或中层管理存在亲属或特定关系人的单位不得投标。
(7)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被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的,其投标均无效。
(8)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文件是准确的、真实的、符合客观事实的且不存在虚假成份,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日期为2024年9月24日;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方式: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发售时间:2024年9月25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9月30日17时00分;标书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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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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