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陇东区域气井压裂工作液回收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2024-09-24本招标项目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陇东区域气井压裂工作液回收处置服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陇东区域长庆油田天然气评价项目组施工井压裂工作液回收处置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压裂工作液拉运及处置服务。乙方负责将甲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压裂工作液转运至当地生态环境部门颁发合法资质的处置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投标人配备符合要求的压裂工作液运输装置、压裂工作液处理厂站和配套设备设施。本项目需要服务商2名。因压裂工作液运输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环境污染及外协纠纷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支付相关费用,对给招标人造成严重影响的,招标人有权追究其责任。
2.2招标范围:陇东区域长庆油田分公司气井施工井压裂工作液回收处置服务,最高投标限价238元/方(含税),预计总金额768.0万元。陇东区域压裂工作液回收处置服务项目,主要包括陇东区域及周边地区压裂工作液运输处置服务项目。(根据生产及建设情况,实际完成工作量与预计工作量有差异,以实际签认工作为准)。
综合评分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负责招标人陇东区域气井压裂工作液回收处置60%工作量;综合评分排名第二名的投标人负责陇东区域气井压裂工作液回收处置40%工作量。
中标单位工作量调整原则:中标单位工作量调整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招标人有权对后续工作量分配按实际生产情况进行调整。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服务地点:本项目的服务地点主要位于陇东区域的甲方指定试气服务现场。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每标段需求2家服务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普通货物),至少配备6年以内自有罐车10辆(提供购买发票、车辆照片、行驶证)。
3.3投标人配备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各1人,须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每车配备1名驾驶员,年龄在50岁以内,具有5年以上运输经验,必须持有经国家颁发的B2及以上驾驶证。所有资格证件均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自有处理厂须提供环保部门认可的处理厂资质(排污许可证、营业执照);若投标人不具备自有处理厂,需提供与处理厂签订的处置合同或协议、环保部门认可的处理厂资质(排污许可证、营业执照)。
3.5业绩要求:具有近3年(2021年1月1日截至目前)内从事同类(生产水、压滤液、压裂液等)处置运输业务的服务业绩,提供合同、结算确认单及对应结算发票。
3.6投标人必须提供2023年度有效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承诺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09月29日内报名。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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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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