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宁波海运海运有限公司明州55轮、明州501轮2024年中间检验修理工程采购公告

2024-09-24
一.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宁波海运海运有限公司明州55轮、明州501轮2024年中间检验修理工程,采购人为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标段采用公开询价、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采购。
二.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标段1:明州55轮2024年中间检验修理工程标段2:明州501轮2024年中间检验修理工程
两个标段共两艘船舶2024年中间检验修理工程。两个标段必须同时购买,同时投标。
三. 报价人资格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报价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报价。
3.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报价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
4.一、报价人
(1)报价人应具备 4.5万吨级以上船舶修理的生产能力。(满足条件的生产能力情况,应在报价文件中有码头和坞的尺寸等描述)
(2)报价人结合近期航次计划拟安排本标的船舶修理地点为宁波、舟山、台州、环渤海附近地区;
(3)报价人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前一年内,报价人未发生因船厂责任造成的和责任还未判定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须提供未发生因船厂责任造成的和责任还未判定的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证明)
(4)报价人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前一年内,报价人未发生一般以上环境污染事件,未发生环保行政处罚事件或有社会影响的环保事件;(须提供未发生一般以上环境污染事件,未发生环保行政处罚事件或有社会影响的环保事件证明)
(5)报价人须为浙能集团供应商
(6)报价人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或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7)报价人自采购文件发布之日前一年内的船舶修理工程业绩(金额在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的船舶修理)达到15及以上艘次。(以上业绩报价人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结算协议并在采购文件的附件表格中以清单形式体现,原件备查。其中合同或结算协议至少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金额以及能体现工程内容的页面)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报价人应针对本项目安排项目负责人1名
2、具有5年及以上总管相关工作的经验(提供业绩履历表)
三、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
报价人应针对本项目安排技术负责人至少包括船体主管、轮机主管、涂装主管。
四、拟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报价人应针对本项目安排安全负责人1名
五、拟派项目质量管理负责人:
报价人应针对本项目安排质量负责人1名(质检主管)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质量管理负责人均须为本单位在职正式职工,以上人员须提供近1个月在报价人单位的社保证明。(采购人对报价人提供的履历真实性有疑问要求核查原件时,报价人须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履历的合同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对。)
本次采购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四. 询价文件的获取
1、询价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09月24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9月30日 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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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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