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泰州市兴化陈堡油田回注区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估与防治示范水文地质钻探与地下水监测井建设项目公告
2024-09-24项目编号:JSZC-
项目名称:泰州市兴化陈堡油田回注区水文地质钻探与地下水监测井建设
预算金额:1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根据《泰州市兴化陈堡油田回注区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估与防治示范》项目工作需求,为查明回注区地下水环境特征,开展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评价地下水环境状况,针对性部署水文地质钻探与地下水监测井建设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后立即组织进场,所有工作量需在2024年11月30日之前完成,配备适量的钻机同时施工以确保按工期完成任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时间前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六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自行编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凭据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自行编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时间前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六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自行编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纳税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凭据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自行编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4日至2024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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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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