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县大应急人防超短波通信保障系统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9-2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澜沧县大应急人防超短波通信保障系统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95.56
最高限价(万元):195.56
采购需求:澜沧县大应急人防超短波通信保障系统采购项目(二次)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注:合同签订后按合同约定时间进行交付,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成等工作)②技术服务期限为3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 46号 )的规定执行;2、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执行; 3、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4、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5、中小企业化型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化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执行。6、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澜沧县大应急人防超短波通信保障系统采购项目(二次):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要求:2.1具备有效的基础电信业务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3、所投标货物必须是原厂原装全新,满足客户要求,并符合国家标准和货物出厂标准。4、信誉要求:4.1市场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责令停业阶段。4.2投标单位近三年内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声明。4.3投标单位及拟投入的人员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投标单位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及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7、投标单位不得以借用或租赁的方式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9-24 22:00至2024-10-08 17:30,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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