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公司2024-2026年社区广告宣传栏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2024-09-24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为满足中国电信景德镇分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公司2024-2026年社区广告宣传栏采购项目进行采购。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本次采购内容为:拟投放80个左右宣传栏广告。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产品名称

服务地点

服务期

交付期

社区宣传栏广告投放

景德镇市(含昌江区和珠山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接到比选人通知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完成

1.3采购预算金额:含增值税288000元人民币,项目类型为服务类。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含增值税288000元人民币,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

2.2 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提供2021年8月1日以来签订的累计不低于20万元的户外广告投放类项目相关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应包含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标的、金额、盖章页、签订日期等内容,所提供合同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如签订的框架合同里有具体金额的,则以框架合同签订的金额为准;如签订的框架合同无具体金额的、则以框架合同加结算依据或订单金额为准;证明材料不齐全无法确定的业绩,不予认可,提供虚假业绩证明的,否决其参选。原件备查。

2.3参选人承诺中选后需提供不少于120个不同的小区的灯箱宣传栏,由比选人选择其中80个进行广告投放(其中小区容纳率不小于100户,且小区入住率达到30%以上)。(参选人提供承诺函和灯箱宣传栏相关信息表格,承诺后如若无法兑现承诺,按参选人弄虚作假处理,比选人将取消其中选资格)

2.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t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t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t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t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t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8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t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8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t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8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t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t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25日8时30分  至  2024年9月27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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