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石化江西新余石油分公司第三加能站光伏EPC总承包工程竞标一标段竞标采购公告

2024-09-25

1.采购条件

中国石化江西新余石油分公司第三加能站光伏EPC总承包工程公开竞标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以《关于新余第三加能站光伏发电

建设项目的批复》(石化销售赣发〔2024〕513 号)批准实施,采购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新余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江西新余石油分公司第三加能站光伏EPC总承包工程公开竞标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址:江西省新余市仙来中大道。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40.29万元(含税)

2.4标段采购范围: 按照甲方要求出具符合现行规范标准的设计图纸,按图纸进行光伏设施设备采购,光伏车棚建设、光伏安装及并网  

2.5计划工期:工期不得超过30天。

2.6其他:施工作业现场全过程视频化录像,录像保存期限1年,视频资料随竣工资料移交发包人。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应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5)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近三年以来(2021年1月1日至今)有光伏安装工程施工业绩且合同金额≥10万元承包商业绩;且近三年以来(2021年1月1日至今)有来光伏安装工程施工业绩累积合同金额≥100万。

7)请承包商提供业绩证明材料:2021年以来有合同,同时提供合同对应的发票及网站查询截图,发票开具时间在采购公告时间前1个月开具,发票信息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核查为真实有效且信息一致(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同时具备以上条件为有效业绩,否则为无效业绩。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发现发票信息无法查询或发票信息不一致,视为业绩作假,按承包商不诚信行为进行处理。

8)承包商承诺:

①我公司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  石油分公司工程项目承包商,承诺依法合规承揽该项目,不对该项目进行转包(卖标)、挂靠及违法分包,且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转包(买标)项目。

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申报当期合同价款时,应向采购人出示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表》,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专户专款专用,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③承包商服从采购人管理承诺。根据《江西石油分公司建设项目承包商记分量化考核管理实施细则》,《江西石油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商考评管理办法》对承包商开展考核。

④承诺提供的单晶硅组件单件功率不低于500W,同时光伏组件应具有高面积比的功率,功率与面积比不小于190W/m2。功率与质量比大于17W/kg,填充因子FF大于0.77,功率温度系数不高于-0.39%,温度范围在-45℃到85℃,接线盒类型为防水密封型,其防护等级不能低于IP67。承诺提供的逆变器整机质保期不低于5年;承诺提供的光伏组件材料质保期不低于10年。

⑤投标人承诺将协助招标人办理光伏备案及并网手续,并招标人缴纳中标价的10%,作为保证金,若无法取得光伏备案或并网,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⑥外省中标人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入赣备案承诺。

3.2本次竞标采购承包商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承包商单位,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且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三年以来(2021年1月1日至今)有单项合同金额≥10万元光伏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项目技术负责人持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证书(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近三年以来(2021年1月1日至今)有单项合同金额≥10万元光伏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项目安全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册于承包商单位,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近三年以来(2021年1月1日至今)有单项合同金额≥10万元光伏安装工程施工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4)请承包商提供业绩证明材料:2021年以来有合同,同时提供合同对应的发票及网站查询截图,发票开具时间在采购公告时间前1个月开具,发票信息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核查为真实有效且信息一致(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同时具备以上条件为有效业绩,否则为无效业绩。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发现发票信息无法查询或发票信息不一致,视为业绩作假,按承包商不诚信行为进行处理。

3.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请输入

3.4本次竞标采购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承包商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竞标采购项目的响应。若获取了采购文件后决定不参与响应,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天前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4.获取采购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9月25日 10 时35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9月27日 22 时00 分。

(3)采购文件、图纸(电子版)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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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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