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福清市龙旺名城3号楼旧梯更换项目采购公告

2024-09-25
项目名称:福清市龙旺名城3号楼旧梯更换项目
预算金额:55.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
 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元) 合同包预算(元) 保证金(元)
1 1-1 电梯 否 2(台) 556000 556000 5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格承诺函  1、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2、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2)特定条件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注:投标人在2019年6月1日前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且许可证载明的品种至少包括曳引驱动有机房电梯,对应的施工类别包括安装和修理;或投标人在2019年6月1日后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3)特定条件2  投标人所投电梯的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制造商在2019年6月1日前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许可证载明的品种至少应包括: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或制造商在2019年6月1日后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的,许可项目:电梯制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投标人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6日 至 2024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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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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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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