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中心血站流动献血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09-2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万元,投标报价高于预算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采购流动献血车1辆。具体采购技术参数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开户信息)。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由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提供实际企业成立期限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前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21年9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3.供应商必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非联合体投标承诺函)。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日期:2024年9月25日至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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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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