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疆公路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缓凝水泥(第一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9-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公路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缓凝水泥(第一批)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新疆公路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新疆公路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所需水泥供货以及后续服务等材料采购工作。本次招标采购的水泥为42.5缓凝水泥,采购预估数量为44000吨。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具体内容见下表:

标段

材料名称(规格)

送货地点

预估数量(吨)

供货期

备注

缓凝水泥(缓凝42.5)

哈密市三道岭距离沙墩子互通向南2公里处

44000

每批次供货所需时间不得超过3个日历日(即:要求供货起至货到不得超过3个日历日)。

最终结算以实际供货且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

备注:在使用至结束期间,应分阶段分批次按招标人要求将材料送至招标人指定位置。本项目以单价方式进行采购,最终以实际供货且验收合格的数量进行结算。上述材料采购,根据各项目所需数量,按中标材料单价,与新疆公路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并开展供货、验收和结算等事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3.2 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有1项不少于20000吨的类似水泥材料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大于1.0财务证明(2023年及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5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具有CMA认证资质的检测机构提供的质量鉴定证书或检测报告。

3.6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具有相应的货物供货能力,并有良好的技术支持能力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投标人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及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网页截图,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填写信誉要求相关的承诺。

3.9 中标人数量:1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5日10时00分起至2024年9月30 日19时00分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11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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