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涞水县地表水厂二期工程10kV外电引入专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4-09-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涞水县地表水厂二期工程10kV外电引入专项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涞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涞水发改投资〔2023〕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水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涞水县水利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内容:本次进行配电设备改造,提高配电网的装备水平,同步进行通信自动化改造。包括但不限于:改造配变总容量为2500千伏安;新建电缆井5座,新建电缆保护管采取一用一备。计划工期:总工期1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工程工期70日历天。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施工总承包,具体包括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施工与工程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并负责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等相关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设计资质:设计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施工资质:需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或银行资信证明。3.1.3信誉要求:近五年“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天评委现场查询为准)。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需联合体各方满足要求。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任何职务;(2)熟悉工程技术和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执业信用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已修复。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任何职务。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证书或具备电气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必须同时满足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或同时满足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全面履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26 09:00:00至2024-09-30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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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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