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电克拉玛依发电有限公司2024-2027年炉渣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2024-09-25
(招标编号:CHDT)
一、 招标条件
华电克拉玛依发电有限公司2024-2027年炉渣处置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克拉玛依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克拉玛依市金西九街866号
2.2 项目规模:2×350MW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拟定服务期限为2024年11月19日-2027年11月18日(项目周期三年,以招标方通知的时间为准),合同一年一签。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华电克拉玛依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2027年炉渣处置项目:克拉玛依发电公司2024年11月19日至2027年11月18日炉渣处置。每年度炉渣处置量约为7万吨/年,三年预估处置量为21万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克拉玛依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2027年炉渣处置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已与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签订有效的合作协议。
8.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投标人应具备固废消纳(综合利用)或处置或存储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满足固废消纳、处置、存储要求的合法证明材料。(合法证明材料包括固废仓库(全封闭式)等场所的环评批复及环保验收资料)。
(2) 投标人与具备固废消纳(综合利用)能力的单位签订供货合同或与符合环保要求的仓库签订租赁合同。投标人需提供合法的供货合同或仓库租赁合同扫描件,以及合同单位满足固废消纳、处置、存储要求的合法证明材料。(合法证明材料包括固废仓库(全封闭式)等场所的环评批复及环保验收资料)。
9.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合同业绩,每项合同业绩至少满足如下要求之一:
(1)固废拉运业绩;
(2)固废销售业绩;
(3)固废处置业绩;
(4)固废综合利用业绩。
(固废指粉煤灰、炉渣、煤矸石、石子煤、石膏等,合同业绩至少包含其中一项固废内容)(业绩支撑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9-25 16:08到2024-10-08 17:00。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4-10-23 09: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