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4年中国电信海口楼房修缮施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9-2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中国电信海口楼房修缮施工采购项目已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24HI000492001(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24年中国电信海口楼房修缮施工采购项目。

2.2建设地点:海南省海口市。

2.3招标内容:采购2024年中国电信海口楼房修缮施工服务,包括:解放路电信机房楼、灵山电信支局综合楼、灵山电信支局宿舍楼的修缮施工,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4招标项目规模:采购估算含税金额为4555555.81元。

2.5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

2.6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1名。

2.7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的技术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相关质量标准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8合同签订方式:按投标人的中标价格签订合同,项目最终结算以实际执行金额为准。

2.9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10本项目采用施工费折扣报价系数(投标报价时,安全生产费不参与折扣竞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折扣系数限价为10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折扣系数高于最高投标折扣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请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2财务要求:具备有效的增值税纳税人资格,须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提供相应税务证明及承诺函。

3.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工程施工综合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以上资质证书请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能体现有效期,否则须提供证书有效期的证明(网站截图或证书年审材料等);如已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但未正式发证的,需提供新证书已审批通过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网站截图等)。

以上证书要求投标时具备有效性,且投标人需在合同执行期间保证企业持续具备承担工程相应资质的能力,如投标人资质变更等原因导致不具备承担工程相应资质能力,招标人有权暂停或单方面取消其中标资格和终止合同执行。

3.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负责人要求: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1名,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名,要求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类别)和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类别)的施工技术人员各1人。

注:须提供以上人员2024年3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以及资质证书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证书须体现有效期,否则提供证书有效期的证明(网站截图或证书年审材料等)。

3.5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存在以上扣款(记录)日期至今已满3年(含)的除外。要求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和“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查询页面截屏。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0月16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0月16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8)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0月16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9)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0)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21)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3)近两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24个月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24)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并按第(17)、(18)条要求提供中国判文书网的截图、按第(19)条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的截图、按第(22)条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截图。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25日10时00分至2024年09月3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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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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