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武汉分行员工运动服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9-252、招标内容
2.1 拟采用公开招标形式确定3家中标人,为中信银行武汉分行员工提供运动服装(具体服务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工作任务及要求”)。
2.2 服务有效期:两年,其中合同初始有效期1.5年,如合同双方均未提出合同到期书面通知,合同有效期继续顺延6个月,最多可顺延1次。
2.3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项目采购数量为准,招标人不承诺在服务有效期内授予中标单位实际采购项目,也不承诺在服务有效期内的实际采购数量。
3、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投标人若为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的,必须得到其总公司的唯一授权委托);
3.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9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累计金额30万(含)以上(以发票累计金额为准)的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及发票等证明资料);
3.3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或审计机构审计认定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投标人,提供成立后完整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3.4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指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须提供承诺函);
3.5未处于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禁用或退出名单状态;
3.6存在以下任何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投标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对其他投标人的持股比例合计超过20%;投标人之间直接或者间接同被第三方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合计均超过20%(国家控股的投标人之间除外);投标人的直接或间接持股超过20%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其他投标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须提供承诺函);
3.7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被“信用中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3.8投标人不得分包、转包给其他公司,一经发现随时单方终止外包合作(须提供承诺函);
3.9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4、报名及获取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8日,北京时间9:00-12:0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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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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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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