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输送机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电控箱及皮带保护装置招标公告
2024-09-25本招标项目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输送机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电控箱及皮带保护装置,已由晋控投资字[2024]58号 晋控煤业经发[2024]73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折旧计划,招标人为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登录后查看)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输送机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电控箱及皮带保护装置。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输送机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电控箱及皮带保护装置。
标段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参考型号 |
使用单位 |
1 |
输送机用隔爆兼质安全型电控箱 |
套 |
5 |
KXJ9-390/1140(660)S |
塔山矿 |
2.3 交货地点: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同煤大唐塔山煤矿有限公司。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输送机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电控箱及皮带保护装置招标,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
3.3.产品资质要求:具有输送机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电控箱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和防爆合格证、3C认证证书、安标型式检验报告(报告中须包含皮带保护装置)。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须具备至少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1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输送机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电控箱供货业绩(合同协议书或技术协议需体现皮带保护装置,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注: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发票扫描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09-25 17:30至2024-09-30 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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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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