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电务段职工教育培训录播系统主、分播教室设备国产化升级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2024-09-25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电务段 委托,现就 教育培训录播系统主、分播教室设备国产化升级改造项目 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证明材料;

3、财务状况良好,商业信誉无不良记录,提供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内相关项目的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有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5、所采购信息产品符合《国铁集团科信部关于做好信创技术应用和开源软件管理的通知》(科信网安函﹝2023﹞146号)、《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规范信息产品信创审查工作的通知》 (呼铁科信函﹝2024﹞144号)网络设备安全可控、生态兼容、服务和保障等相关要求。

6、投标产品需完全满足技术要求,投标人需对技术参数要求的软件功能模块进行现场演示;投标人应对技术要求中加★的条款按要求做实质性响应并提供证明材料。

7、投标人在报名后开标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进行现场踏勘(委托授权人为法人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即可)。    

8、质量保证,投标单位须提供书面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负责所投设备的安装、调试、培训等,设备物资的正常使用年限应保证10年,质量保证期为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36个月,配套软件产品终身质保,投标人要根据招标方实际使用需求免费提供联锁软件升级。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国铁集团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 2024 年 9 月 26 日 8 时 30 分 起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止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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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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