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所属企业环保自行监测合规性诊断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9-25

1.招标条件

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所属企业环保自行监测合规性诊断服务项目已由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三门峡华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三门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三门峡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大唐巩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许昌龙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安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安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大唐林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洛阳首阳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分别简称三门峡华阳、三门峡发电、三门峡电力、大唐巩义、许昌龙岗、大唐安阳发电、大唐安阳电力、大唐林州、大唐首阳山)。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WE

2.2项目名称: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所属企业环保自行监测合规性诊断服务项目

2.3建设地点: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9家下属火电企业所在地

2.4项目简介:自行监测是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排污单位自证守法的重要依据。开展自行监测是排污单位的法定义务,规范运行自动监测设施是提高排污单位数据质量的重要保障。随着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的提出,生态环境部多次采用“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企业在线监测设施不正常运行、在线监测和手工监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问题,暴露出自行监测是企业环境管理的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存在环保风险。

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拟通过本项目对9家下属火电企业19台机组开展环保自行监测合规性诊断服务,内容包括:对自动监测设备安装点位、仪器性能、管路布设、系统运维等全面排查诊断,对存在的不规范运维、数据隐患或违规运维问题提出整改建议,降低自动监测设备因第三方运维公司不当操作引起违规处罚的风险,以进一步规范自动监测运维及数据质量;对手工监测方案、委托单位资质、监测活动、监测报告、数据公开等自行监测开展情况进行全过程排查,评估《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框架下自行监测合规性,降低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被处罚的风险。

2.5计划工期:合同生效后12个月内,完成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系统企业环保自行监测合规性诊断服务工作。

合同生效后13个月内,完成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系统企业环保自行监测合规性诊断服务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2.6招标范围:本项目涉及9家下属火电企业19台机组开展环保自行监测合规性排查诊断服务,提供技术先进、稳定可靠、安全合规的自行监测合规性排查诊断技术方案。对自动监测设备安装点位、仪器性能、管路布设、系统运维等全面排查诊断,对存在的不规范运维、数据隐患或违规运维问题提出整改建议,降低自动监测设备因第三方运维公司不当操作引起违规处罚的风险,以进一步规范自动监测运维及数据质量;对手工监测方案、委托单位资质、监测活动、监测报告、数据公开等自行监测开展情况进行全过程排查,评估《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框架下自行监测合规性,降低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被处罚的风险。

本项目由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统一招标,中标后本项目涉及单位分别与中标单位签订服务合同,并单独结算。

本项目涉及单位分布在河南省,具体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机组

装机容量/万千瓦

1

三门峡华阳

1

32

2

三门峡华阳

2

32

3

三门峡发电

3

63

4

三门峡发电

4

63

5

三门峡电力

5

105

6

许昌龙岗

1

35

7

许昌龙岗

2

35

8

许昌龙岗

3

66

9

许昌龙岗

4

66

10

大唐安阳电力

1

30

11

大唐安阳电力

2

33

12

大唐安阳发电

9

32

13

大唐安阳发电

10

32

14

大唐巩义

1

66

15

大唐巩义

2

66

16

大唐林州

1

35

17

大唐林州

2

35

18

大唐首阳山

3

30

19

大唐首阳山

4

3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方须获得省级及以上机构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3.2.2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满足下列业绩要求之一:

3.2.2.1近3年(2021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具有5家及以上的火电企业的环保达标排放技术评估服务项目服务业绩;

3.2.2.2近3年(2021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具有10家及以上的企业环保自行(动)监测质量评估项目业绩;

3.2.2.3近3年(2021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具有5家及以上的企业超低排放评估有组织监测项目业绩。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其他要求:无

3.2.5其他特殊要求:

(1)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合同(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

(2)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参与投标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相关名录所列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以及《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成果推荐目录》成果的,仅需提交正式印发的名录文件并说明本次投标属于名录中的哪一项,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使用业绩等要求。

3.3注意事项:

3.3.1以上资质要求均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

3.3.2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证明业绩类型及规模,否则不予认可。

3.3.3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

3.3.4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清晰可辨,不能识别有效信息的不予认可。

3.3.5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方式开评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要满足签字盖章要求外,投标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价格文件和其他文件首页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并加盖电子单位公章后,即视为满足招标文件所有签字盖章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即可,无需逐页签字盖章。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10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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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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