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轨道交通1、2、3、4、6、8号线及各办公楼高空清洗、深度清洁类项目(2024年)三次招标公告
2024-09-25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轨道交通1、2、3、4、6、8号线及各办公楼高空清洗、深度清洁类项目(2024年)(三次)
2.2 项目地点:长春市。
2.3 招标范围:人工配合机械对轨道交通1、2、3、4、6、8号线及各办公楼进行深度清洁、清洗。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4 服务期限:计划合同期限为5个月,具体入场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5 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项目的范围,需包含物业服务或保洁服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相关类似服务业绩至少一项。
3.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①2021年1月1日前成立的企业,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③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后审的方式(后审资料见招标文件);
4.2投标申请人请于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获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 100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7日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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