炊事灶台采购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09-26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炊事灶台采购(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3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技术要求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大锅灶 |
1100*1200*800 |
6 |
台 |
详见第二部分技术参数 |
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 |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
|
2 |
大锅灶 |
1300*1350*800 |
3 |
台 |
||||
3 |
双眼灶 |
1800*1100*800 |
2 |
台 |
双灶眼,单水盆 |
|||
4 |
双眼灶 |
1700*900*800 |
1 |
台 |
双灶眼,单水盆 |
|||
5 |
三眼灶 |
2400*1200*800 |
1 |
台 |
三灶眼,双水盆 |
|||
6 |
燃气煲仔炉 |
700*1200*500 |
1 |
台 |
双灶眼(纵向放置) |
|||
7 |
燃气煲仔炉 |
1200*700*500 |
1 |
台 |
双灶眼(横向放置) |
|||
8 |
燃气煲仔炉 |
650*800*550 |
1 |
台 |
单灶眼 |
|||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含增值税(普票)、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车费、配件及二次搬运费、人工费、保管费、检验检测费、组装费、安装调试费、相关伴随服务及售后服务等费用。 3.报价供应商提供营具必须符合招标清单中规定的规格型号、质量要求和价格、且必须是全新、表面和内部均无瑕疵的原厂正品。 |
项目预算:230000.00元(大写:贰拾叁万元整)。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4年9月26日至10月9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10月16日14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15时00分。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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