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安全环保公司杂散电流智能数据采集仪、智能测试桩采购专有协议招标公告

2024-09-26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安全环保公司杂散电流智能数据采集仪、智能测试桩采购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安全环保公司杂散电流智能数据采集仪、智能测试桩采购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中海油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已完成杂散电流智能数据采集仪和智能测试桩的试制工作,现根据市场需求,拟委托专业公司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杂散电流智能数据采集仪和智能测试桩OEM。

项目所在地:天津市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标段信息

1.安全环保公司杂散电流智能数据采集仪、智能测试桩采购专有协议标段

发标日期:2024年09月26日

主要技术规格: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3.本合同采用“1+1+1”方式进行签署,有效期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全部义务履行完毕止,即协议届满1年,若甲乙双方对协议条款及协议价格均无异议,协议自动继续沿用一年,最多不超过三年。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至该订单履行完毕为止。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一★商务资格1.营业执照:应答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二★制造商要求针对本次采购项目,仅接受投标人为投标核心产品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参与投标,不接受代加工贴牌制造。制造商:提供必要材料证明具备生产能力。(1)若自有厂房提供厂房产权证,若租赁厂房提供租赁合同;(2)投标人自有的用于生产的生产设备,包括且不限于高低温试验箱、示波器等,至少提供以下其中之一:①生产设备照片和生产设备购买合同。②生产设备照片和购买发票)。备注:以上两项资料都需提供,否则会废标。???(报价人在报价文件中需对供应商性质进行说明并提供相关的支撑材料)三★业绩要求((提示: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要求的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缺少任何1项都将影响评审结果))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应答人应具有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数据采集类仪器产品整机或模块的加工或供货业绩。应答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及验收证明材料。具体包括:1)合同复印件(含相关技术附件);2)合同所对应的结算发票;3)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应答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及到货验收材料。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09月29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8日09时00分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8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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