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烟草公司剑川县分公司2025-2027年度综合后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9-261.1项目名称:大理州烟草公司剑川县分公司2025-2027年度综合后勤服务项目
1.2招标编号:TPZBC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
①项目上限控制价:¥522800.00元/年,三年合计金额¥1568400.00元。
1.5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1.6服务地点:大理州烟草公司剑川县分公司机关及烟叶收购站。
1.7服务内容:大理州烟草公司剑川县(分公司)综合后勤服务
1.大理州烟草公司剑川县分公司机关;
2.大理州烟草公司剑川县分公司烟叶收购站4个。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2.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或2023年经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加盖公章);或近期(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的或任意一个月的)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加盖公章);或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注: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若为2023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2.3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6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4投标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6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5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6信誉要求。由招标代理机构在相关官方网站及烟草行业限时禁入供应商库内进行查询、核实并向评标委员会报告: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上无行贿犯罪记录;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已被移出的除外);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
2.7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许可证及资质证书: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清洗保洁养护企业资质证书;
(4)持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物业服务管理公司(必须具备安保服务功能);
(5)大理州外跨区域保安公司或物业服务管理公司,需在服务区域内的公安局取得备案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相应的条件。
2.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在本项目报名投标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对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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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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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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