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信阳华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湿粉煤灰、燃煤炉渣转运至乌风洞灰场及脱硫石膏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2024-09-26
受信阳华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信阳华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湿粉煤灰、燃煤炉渣转运至乌风洞灰场及脱硫石膏处置项目(三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招标编号:HNZ

1.2项目名称:信阳华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湿粉煤灰、燃煤炉渣转运至乌风洞灰场及脱硫石膏处置项目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标段:标段二:脱硫石膏处置。

1.5项目概述:

标段二:根据机组安全环保生产的需要,将脱硫石膏装运处置至信阳地区以外,处置车辆为新能源车辆(电动、氢燃料);负责脱硫石膏装车工作;脱硫石膏处置区域为:信阳地区以外区域;接到通知后需及时拉运,保证石膏库的每天存储量不大于石膏库设计存储量的50%,任何情况下不得大于石膏库设计存储量的80%,以满足现场生产需要;须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对发包方交付的脱硫石膏进行妥善处置,确保达到环保要求。全年预计5万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1.7服务期限:一年。

1.8服务质量要求:

标段二:合格,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质量要求(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对发包方交付的脱硫石膏进行妥善处置,确保达到环保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

2.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2.4业绩要求:

标段二: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一项脱硫石膏处置或同类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

2.5投标人投入本项目装运车辆须为新能源车辆(电动、氢燃料)(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6信誉要求:

2.6.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较大及以上级别安全生产事故等,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投标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6.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投标人相关主体【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委托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经查询相关主体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投标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结果应显示查询时间)

2.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须出具承诺函和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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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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