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大路镇吴家巷周边水系沟通工程交易信息招标公告

2024-09-26
项目名称:常熟市人民法院派出法庭及执行局无纸化数字化集约化辅助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设定单价最高限价为60.00元/件。 

采购需求:

常熟市人民法院所需的派出法庭及执行局无纸化数字化集约化辅助服务,包括完成常熟市人民法院派出法庭及执行局约25000件各类案件全流程无纸化数字化集约化辅助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

6.供应商信用记录:无需供应商提供材料。由采购人授权代表审查。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截止时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按无效响应处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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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