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4-2025年地铁新型室分覆盖设计施工一体化集中招标公告

2024-09-26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4-2025年地铁新型室分覆盖设计施工一体化集中公开招标项目。

1.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中国电信北京公司 2024-2025 年地铁新型室分覆盖设计施工一体化集中公开项目,工程主要内容为中国电信北京公司既有地铁线路站厅站台部分新型室分无线设备及相关缆线的安装和调试。

1.1.2 项目性质:通信工程施工及设计一体化。

1.1.3 项目预估规模:本项目预估总施工费预计约为448.15万元,预估施工费用不含增值税,具体如下:

实施区域

预估站台数量

预估天线点数

施工部分费用(万元)

设计部分费用(万元)

配合费合计(万元)

总计

昌平线、亦庄线及首都机场线地铁线路

16

427

410.95

18

19.20

448.15

1.1.4 实施地域:北京市。

1.1.5 ★施工工期要求:按具体下达任务书的工期要求。

1.1.6 ★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1.7 ★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质量保修24个月。

1.1.8 技术要求:投标人施工技术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

1.1.9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1.2 ★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费用主要包括施工单位的建安费(含材料费、规费等)、赔补费和安全生产费。

1.3 标段划分及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名。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设计施工及配合费合计单价(元/每天线点)最高限价为10017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注1:如投标人为企业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的信息截图。

注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扫描件。

注3: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上述要求。

2.2 资质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三类设计资质之一:

①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无线通信、有线通信)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注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注2: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 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规定取得新 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第 2 条要求,并提供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注3:投标人须提供以上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中承担相应工作的成员须满足上述相关资质要求。

2.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合同或订单的签署日期为2021年9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不含招标公告发布当日)的同类项目业绩(地铁室内覆盖工程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化),同类项目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400万元。

注1: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字盖章页等。

(1)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或结算定案表的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计算。

(2) 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或结算定案表。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或结算定案表,或仅提供订单或结算定案表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投标人提供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扫描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结算定案表应为有施工委托单位审计部门或第三方审计单位盖章的结算定案表的扫描件。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注2:在必要时,投标人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投标人所提供的原件与扫描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注3: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中承担相应工作的成员须满足上述相关业绩要求。

2.4  人员要求:

(一)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要求:

1)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A证)

2)设计项目负责人:

1人,须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5年(含)以上工程设计经验,工作经验以学历证颁发时间为准。

3)施工项目负责人:

1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B证)。

(二)其他人员要求(施工部分):

1)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C证),至少3人。

2)须具备与实际工程相关的特种作业证书的专业施工人员,包含高处作业证、电工证、有限空间作业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

3)施工队伍要求:须同时可以进驻施工场地且满足招标文件对于组织架构要求的施工队伍数量至少3个,需提供具体的施工队伍人员信息表,每个队伍至少包括施工队长1名,专职安全员1名,专业施工人员4名(每名专业施工人员须具备至少一种特种作业证书,包括高处作业证、电工证、有限空间作业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4名专业施工人员提供的所有特种作业证书必须涵盖住以上4种特种作业证书);同一队伍中人员角色(队长、安全员、施工人员)不能复用、且不同队伍人员不能复用。

(三)其他人员要求(设计部分):

须配备至少2名设计人员(不含设计项目负责人),均须具有3年(含)以上工程设计经验并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工作经验以学历证颁发时间为准。

(四)工程督导要求:

1)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3名工程督导,负责工程现场实施组织、安全、进度、质量及与其他专业和相关单位的现场协调沟通工作;工程督导可与团队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以外)复用。

2)投标人须承诺每个工程督导不能同时负责两条及以上线路,须在投标时的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2.5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牵头人应为联合体中提供施工资质及工作的成员,联合体协议书中要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成员,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

2.6 投标人间关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2.7不得存在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9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5)投标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6)投标人在过去一年(自2023年9月1日起)因合同履行出现严重违约而被招标人发布通报3次及以上的,以招标人的正式发文为准。

1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9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8)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9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0)近两年(自2022年9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21)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2)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时的投标文件中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且均须在投标时的投标文件中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

2.8法律法规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注:投标人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投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9月27日8时30分至2024年10月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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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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