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太原重工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排屑及切削液系统购置招标公告

2024-09-27

太原重工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排屑及切削液系统购置招标公告

就排屑及切削液系统购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排屑及切削液系统购置,招标人为太原重工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排屑及切削液系统购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排屑及切削液系统购置

2.2项目地点:太原重工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2.3项目概况:招标人厂区所需的相关设备

2.4招标范围:排屑及切削液系统购置

2.5交货期:合同和技术协议签订后60个自然日内,投标方完成设备采购制作,预验收,运输,到场预验收等工作;投标方在招标方土建基础完工,新设备安装开始后的30个自然日内完成新购设备的排屑部分安装、切削液处理系统等工作;投标方在拆旧工作开始后的35个自然日内,完成拆旧,剩余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等的剩余工作。

2.6项目编号:451……

2.7标段情况: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4510-2464TZGF0154-01

排屑及切削液系统购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对招标货物应具有生产制造或供货能力,本项目接受经销商投标。

3.2财务要求:投标人以上2年度(2022年或2023年)任意一年财务报表(优先提供最近一年报表)或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3.3业绩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2021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15日)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接受代理商代理制造商的合同)。3.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的结果为准。

3.5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况:(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第一大股东是同一自然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法人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分公司的单位负责人为分公司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的单位负责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企业的单位负责人为代表合作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开标时间为:2024-10-16 09:3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