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广角眼底相机(含荧光造影)招标公告
2024-09-271.项目编号:JSCZLY
2.项目名称:溧阳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广角眼底相机(含荧光造影)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项目分包情况(共6 包):
分包编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JSCZLYCG202409002104 |
广角眼底相机(含荧光造影) |
1套 |
165 |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基本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响应)人(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不得将本项目服务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1.8投标人须承诺开具可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否
2.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2.2.1如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设备,需具备以下特定资格:
(1)若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须具有药监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若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须具有药监局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有医疗器械生产产品登记表的须一并提供)。
(3)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
2.2.2如为代理商,需提供有效的产品授权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 17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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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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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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