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五期建设项目车身智能部件控制及测试实验室车载高速相机招标公告
2024-09-271、项目名称: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五期建设项目车身智能部件控制及测试实验室车载高速相机
2、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3、招标人: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资金来源:已落实
二、项目概况与规模
1、招标范围:本次项目实施内容为研发五期建设项目车身智能部件控制及测试实验室车载高速相机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等。该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供货范围如下: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1 |
车载高速相机主机、同步盒(8个相机可同步工作)及电源适配器 |
1套 |
2 |
车载高分辨率相机 |
6台 |
3 |
8mm C口镜头 |
8个 |
4 |
车载微型相机 |
2台 |
5 |
5mm C口/NF口镜头 |
4个 |
6 |
同步线缆10米 |
6根 |
7 |
同步线缆5米 |
4根 |
8 |
车载电池(包含充电器),车载电池连接线缆 |
1套 |
9 |
控制笔记本和相机取景器 |
1套 |
10 |
控制软件 |
1套 |
11 |
设备安装装置/网线/触发线 |
1套 |
12 |
车载相机补光灯8通道及电源 |
1套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还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的销售授权,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在中国国内应有办事处及该类产品专门的售后服务人员,具备相应的维护保养服务能力,能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3、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 2个国内汽车检测中心或汽车主机厂碰撞试验室的类似产品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须明确显示出合同甲乙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内设备型号及数量、参数等相关信息)。若投标人为代理商,还须提供1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所投设备制造商的国内汽车检测中心或汽车主机厂碰撞试验室的类似产品业绩。
4、所投设备的制造商须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其有效性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为准;
5、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时间止,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两种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评标委员会当日查询为准):
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4年9月27日起至2024年10月11日17:00(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登录后查看)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7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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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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