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国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4年纯电动城市公交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9-26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1313万元,其中包组一人民币168万元;其中包组二人民币53万元;其中包组三人民币1092万元;
四、采购数量:一批
五、项目内容及要求
包组号 |
车辆型系(m) |
踏步 级数 |
座位数 |
配电量 (Kwh) |
充电倍率(C) |
驱动电机额定功率(KW) |
采购数量(辆) |
单价(万元/辆) |
单价合计(万元) |
包组一 |
5.9-6.0米 |
一级踏步 |
13+1 |
≥115 |
≥1C |
≥60 |
3 |
56 |
168 |
包组二 |
5.9-6.0米 |
二级踏步 |
13+1 |
≥125 |
≥1C |
≥60 |
1 |
53 |
53 |
包组三 |
8.5-8.6米 |
二级踏步 |
25+1 |
≥220 |
≥1C |
≥80 |
14 |
78 |
1092 |
项目合计 |
1313 |
||||||||
注: (1)车辆运费(送达到招标人指定的停车场内)、安装费、调试费、技术协助费、培训费和售后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整车总价的最高限价。 (2)车辆交付要求: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成交付(送达到招标人指定的停车场内),车辆符合国家标准,能在江门办理上牌,并能正常按江门市公交车辆要求交车行驶。 (3)若国家对车辆补贴政策或技术要求有重大调整,招标人有权终止采购活动,如合同已经签订,招标人有权终止履行合同,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4)本项目分为三个包组,可兼投兼中。 |
六、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所投车辆的生产制造厂商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生产制造客车(或车辆)的经营内容(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内容为准,如营业执照未显示经营范围,则须另外提供经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打印含有经营范围的企业基本资料证明)。
4.必须是国内车辆及底盘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专业销售机构(专业销售机构投标需提交生产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唯一专项授权书,专项授权书须明确有效的授权期限;生产制造厂商参加投标的,则不能再委托专业销售机构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招标人拒绝该品牌产品的所有投标)。
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6.本项目只接受购买了招标文件的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
7.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投标人(提供资格声明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获取文件时间:2024年9月27日起至2024年10月9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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