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一年期聚丙烯给电子体(2408)联合采购重新招标项目公告
2024-09-27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一年期聚丙烯给电子体(2408)联合采购【重新招标】招标人为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乌审召分公司聚烯烃中心;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煤化工厂区聚丙烯给电子体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该项目采取统一招标采购、分别与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和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分别付款的方式共同执行。招标有效期为一年,按照单价签订一年长期供货协议。
2.1.2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有(包括但不限于):
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使用地点 |
备注 |
1 |
061102000264 |
给电子体|聚丙烯给电子体 |
吨 |
23 |
三剂消耗:2025年聚丙烯给电子体全年使用计划,合同到期2025年1月25日,合同剩余量12.92t,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乌审召分公司 |
|
2 |
061102000063 |
聚丙烯给电子体|ADT-5500 国产 |
吨 |
24 |
聚丙烯装置助催化剂,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煤化工厂区 |
其他要求:(以上规格型号及数量仅供参考,以满足现场使用要求为准,即供货要求以第五章要求为准)。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交货期: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乌审召分公司:合同签订后15天内卖方将聚丙烯给电子体1吨送至买方现场,进行所供聚丙烯给电子体试用,根据试用效果,若试用效果符合技术指标要求,则卖方接到买方书面发货通知后在15日内按照买方要求的数量分批次送至买方现场;若试用不合格,则终止合同,且卖方所提供的1吨聚丙烯给电子体不予付款,未使用部分由卖方自行回收且费用自理,如卖方所提供的聚丙烯给电子体经使用给买方造成损失,则卖方进行赔偿。
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煤化工厂区:本合同生效后,接到买方通知后 7 日内运输到买方指定的地点。合同货物毁损、灭失、安全等风险在最终交付买方之前由卖方承担。
2.4交货地点:(登录后查看)
2.5付款方式:
2.5.1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15天内卖方将聚丙烯给电子体1吨送至买方现场,进行所供聚丙烯给电子体试用,根据试用效果,若试用效果符合技术指标要求,则卖方接到买方书面发货通知后在15日内按照买方要求的数量分批次送至买方现场;若试用不合格,则终止合同,且卖方所提供的1吨聚丙烯给电子体不予付款,未使用部分由卖方自行回收且费用自理,如卖方所提供的聚丙烯给电子体经使用给买方造成损失,则卖方进行赔偿。合同总金额为暂定价,具体按照实际发生量按批次结算。
在试用效果符合技术指标要求后,卖方须向买方提供中标货款总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有中断供应等违约行为,招标人有权扣除全部或部分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将中标人加入招标人失信供应商名单的权利。如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未发生违约行为,履约保证金在全部货到验收合格后直接转为质保金。
当批次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卖方开具的全额增值税(13%)专用发票后支付100%的货款。原履约保证金即10%的货款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买方向卖方一次性无息支付质保金。
合同履行期间,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本合同税率发生变化,结算时不能按原定税率开具发票的,产生的税差在合同总价中做相应调增或调减。卖方开具发票前,买方有权拒绝付款。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买方有权中止向卖方支付相应的价款,但卖方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
2.5.2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付款方式: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付款方式:第一批物资(不低于 2 吨)运抵买方现场验收合格,买方收到如下单据后,60日付该批次物资货款的 90%,预留 10%质保金。后续批次物资运抵买方现场验收合格,买方收到如下单据后,按照该批次实际供货金额60日予以 100%付款。待最后一批次物资到厂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发生,买方予以释放质保金。(1)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2)物资验收入库单。
合同履行期间,因国家税收政策调整,本合同税率发生变化,结算时不能按原定税率开具发票的,产生的税差在合同总价中做相应调增或调减。卖方开具发票前,买方有权拒绝付款。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买方有权中止向卖方支付相应的价款,但卖方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资格要求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允许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提供生产商授权书);
3.4资格要求4: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3家在国内Unipol气相流化床工艺聚丙烯装置的供货业绩,且业绩装置规模须在25万吨/年及以上,单个业绩合同量须在4吨或以上(每家业绩均需提供合同扫描件);
3.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4年9月27日 10:00至2024年10月29日 10: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9月27日 10:00至2024年10月29日 10:00。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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