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黄河流域平凉市崇信县林草生态扶贫建设项目经济林建设工程2024年度有机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09-27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黄河流域平凉市崇信县林草生态扶贫建设项目经济林建设工程2024年度有机肥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15万元。

最高限价:一包最高限价:146万元;二包最高限价:69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标)。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分为2个包。

一包:采购有机肥2133吨;

二包:采购有机肥990吨。

(具体参数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交付、实施的地点:按照要求将货物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甲乙双方合同约定期限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8月至今(含8月份)任意三个月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对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以及《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所涉及货物,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登录后查看)三、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8日至10月2日。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10月17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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