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北塘古镇河道景观照明灯具采购及安装项目征集公告及项目招标公告

2024-09-27
一、招标条件

本北塘古镇河道景观照明灯具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万元,招标人为天津海泰凤凰城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北塘古镇河道景观照明灯具采购及安装项目,包括:LED线形投光灯、LED硬质线条灯、LED线形轮廓灯、LED投光灯、瓦楞灯、投影灯、点光源、LED灯带等,具体详见清单、图纸及邀请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北塘古镇河道景观照明灯具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实质性条款)

(001北塘古镇河道景观照明灯具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等级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

2. 投标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在有效期内。

3. 投标人人员配置要求:

3.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电子证书,二维码处打印清晰,且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

注: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 180 天。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及日期,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职工,需承诺有5年的技术管理经验;(复印件加盖公章)

3.3以上人员须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同时须提供真实有效的社会保险中心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其他如缴费基数名册无效);需承诺以上项目部人员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更换,否则按废标处理。(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单位须具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评审会议,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人章);
5.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7日09时00分至2024年09月30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